8月8日下午,惠州市法学会与惠州市律师协会在金华悦国际酒店共同主办了“2017惠州刑事论坛”, 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律协刑专委”)和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卓凡刑事部”)共同承办。来自惠州、广州、东莞、深圳的23家律师事务所及法学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新闻媒体、法律媒体共150多人参加了这次论坛。这是惠州市律师协会1993年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专业法律论坛。
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栏目主持人任科蕾客串主持
致欢迎词
惠州市法学会陈杰副会长
惠州市律师协会周涌副会长
本次论坛由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栏目主持人任科蕾客串主持。在任科蕾介绍了与会来宾后,论坛在主办单位负责人惠州市法学会陈杰副会长与惠州市律师协会周涌副会长激情洋溢的欢迎词中,进入到众人瞩目的主题发言阶段。
主讲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朱国平博士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朱国平博士应邀做了“刑事辩护的法理逻辑”的主题发言。朱国平博士认为,“控辩审”三方援引同一部法律、阅读同一套案例、遵循同一种刑法规则,因此他们在法理逻辑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也是“法律共同体”之所以可能的基础,辩护思维也就是控辩思维、控辩审思维。朱博士提出,“诉讼是一种交易成本(负价值)”,“诉讼的目的,使上帝取凯撒之有归于凯撒,使凯撒取上帝之有归于上帝”。朱博士强调,概念的本质在于“区分”,认知性、约定性、规定性,严格遵从“罪刑法定原则”——谁有权限下定义,该定义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在主讲发言中,朱国平博士结合《刑事审判参考》中的生效案例,对结婚诈骗入罪、准备吸毒的人员携带超过10克毒品认定运输毒品、政府能否被敲诈、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当面辱母与人身安全等热点话题“冷眼旁观”。朱博士还就集合概念与种属概念、待证明题及逻辑命题、哲学意义上因果关系与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经验性明知与行为性明知等命题展开阐述。朱博士讲座的部分案例与观点来自其新作《热象冷观——一种法理型的辩与思》,朱博士还向参与互动者赠送了该书。
自由发言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卓凡刑事部秘书长余安平律师
自由发言阶段,惠州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卓凡刑事部秘书长余安平律师率先发言。针对老人结婚骗政府补贴是否属于诈骗犯罪问题,余律师认为结婚或者离婚只要形式要件合法,就不属于“虚构事实”,而是“合法有效”。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应该认定为诈骗犯罪。法律并不禁止老人结婚或离婚,只要结婚或离婚符合法定要件,就应该承认为合法行为。
惠州市律协实习委副主任、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韩宁律师
惠州市律协实习委副主任、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韩宁律师就“禁止机动车入内”的公园能否接受儿童玩具车、救护车、救火车、工程修理车进入公园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从“价值兼容”来看,“禁止机动车入内”即保护有人安全的价值与儿童玩具车不具有危害有人人身安全性、救护与修理车辆则是为了更好维护游人权益,因此都不属于被禁止之列,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价值冲突。
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程卫东警官
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律师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龙元富律师
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程卫东警官、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律师、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龙元富律师先后也作了发言,分别与主讲人朱国平博士交流了毒品犯罪的特情侦查手段、批准逮捕的条件成就、立法目的与补充解释权限、概念逻辑性与适用性、犯罪对象不能与主体适格等问题。
点评发言
惠州学院法律系主任、行政法博士后袁文峰教授
点评发言阶段,惠州学院法律系主任、行政法博士后袁文峰教授对朱国平博士的讲座进行了归纳,认为法律问题其实就是逻辑概念问题。袁教授对朱博士的主讲高度赞扬,认为从案例出发娓娓道来,使得逻辑与实例融为一体,更有可听、可读、可观性。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主任、卓凡刑事部主任王永平律师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主任、卓凡刑事部主任王永平律师先代表承办方对朱国平博士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然后对朱博士的发表点评意见。王律师认为,目前庭审辩护存在着两种现实,一种是“套路式辩护”,一种是“法理思维式辩护”。朱博士今天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有效辩护的方法论,更是刑事辩护的操作指引。律师的价值,等于正义标准,还当事人得所应得,毋失所不当失。
惠州市政协常委、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
惠州市政协常委、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在闭幕词中认为,惠州的刑事辩护需要全体法律工作者的经营,也需要各地优秀的法律专家来惠州传经送宝。通过广泛的跨地区、跨行业法律交流与业务探讨,有效提高刑事控辩水平,优化控辩双方业务合作与对话关系。本次论坛形式新颖,参与广泛,达成共识。最后,杨会长宣布本次论坛圆满结束,并欢迎大家参加下一期的惠州刑事论坛。
左-右:余安平、王永平、朱国平、杨择郡、周涌、任科蕾、章利兵
活动策划人:王永平、章利兵、余安平
撰稿:余安平 定搞:杨择郡
摄影:利兴超、游子铭、杨虹、李薇
图片后期:曾智群
编辑:刘亦婷 审核:章利兵
8月8日下午,惠州市法学会与惠州市律师协会在金华悦国际酒店共同主办了“2017惠州刑事论坛”, 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律协刑专委”)和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卓凡刑事部”)共同承办。来自惠州、广州、东莞、深圳的23家律师事务所及法学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新闻媒体、法律媒体共150多人参加了这次论坛。这是惠州市律师协会1993年成立以来,首次举办的专业法律论坛。
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栏目主持人任科蕾客串主持
致欢迎词
惠州市法学会陈杰副会长
惠州市律师协会周涌副会长
本次论坛由惠州电台“午间说法”栏目主持人任科蕾客串主持。在任科蕾介绍了与会来宾后,论坛在主办单位负责人惠州市法学会陈杰副会长与惠州市律师协会周涌副会长激情洋溢的欢迎词中,进入到众人瞩目的主题发言阶段。
主讲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朱国平博士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朱国平博士应邀做了“刑事辩护的法理逻辑”的主题发言。朱国平博士认为,“控辩审”三方援引同一部法律、阅读同一套案例、遵循同一种刑法规则,因此他们在法理逻辑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也是“法律共同体”之所以可能的基础,辩护思维也就是控辩思维、控辩审思维。朱博士提出,“诉讼是一种交易成本(负价值)”,“诉讼的目的,使上帝取凯撒之有归于凯撒,使凯撒取上帝之有归于上帝”。朱博士强调,概念的本质在于“区分”,认知性、约定性、规定性,严格遵从“罪刑法定原则”——谁有权限下定义,该定义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在主讲发言中,朱国平博士结合《刑事审判参考》中的生效案例,对结婚诈骗入罪、准备吸毒的人员携带超过10克毒品认定运输毒品、政府能否被敲诈、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当面辱母与人身安全等热点话题“冷眼旁观”。朱博士还就集合概念与种属概念、待证明题及逻辑命题、哲学意义上因果关系与刑法意义上因果关系、经验性明知与行为性明知等命题展开阐述。朱博士讲座的部分案例与观点来自其新作《热象冷观——一种法理型的辩与思》,朱博士还向参与互动者赠送了该书。
自由发言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卓凡刑事部秘书长余安平律师
自由发言阶段,惠州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卓凡刑事部秘书长余安平律师率先发言。针对老人结婚骗政府补贴是否属于诈骗犯罪问题,余律师认为结婚或者离婚只要形式要件合法,就不属于“虚构事实”,而是“合法有效”。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应该认定为诈骗犯罪。法律并不禁止老人结婚或离婚,只要结婚或离婚符合法定要件,就应该承认为合法行为。
惠州市律协实习委副主任、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韩宁律师
惠州市律协实习委副主任、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韩宁律师就“禁止机动车入内”的公园能否接受儿童玩具车、救护车、救火车、工程修理车进入公园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从“价值兼容”来看,“禁止机动车入内”即保护有人安全的价值与儿童玩具车不具有危害有人人身安全性、救护与修理车辆则是为了更好维护游人权益,因此都不属于被禁止之列,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价值冲突。
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程卫东警官
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律师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龙元富律师
惠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程卫东警官、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涌律师、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龙元富律师先后也作了发言,分别与主讲人朱国平博士交流了毒品犯罪的特情侦查手段、批准逮捕的条件成就、立法目的与补充解释权限、概念逻辑性与适用性、犯罪对象不能与主体适格等问题。
点评发言
惠州学院法律系主任、行政法博士后袁文峰教授
点评发言阶段,惠州学院法律系主任、行政法博士后袁文峰教授对朱国平博士的讲座进行了归纳,认为法律问题其实就是逻辑概念问题。袁教授对朱博士的主讲高度赞扬,认为从案例出发娓娓道来,使得逻辑与实例融为一体,更有可听、可读、可观性。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主任、卓凡刑事部主任王永平律师
惠州市律协刑专委主任、卓凡刑事部主任王永平律师先代表承办方对朱国平博士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然后对朱博士的发表点评意见。王律师认为,目前庭审辩护存在着两种现实,一种是“套路式辩护”,一种是“法理思维式辩护”。朱博士今天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有效辩护的方法论,更是刑事辩护的操作指引。律师的价值,等于正义标准,还当事人得所应得,毋失所不当失。
惠州市政协常委、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
惠州市政协常委、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在闭幕词中认为,惠州的刑事辩护需要全体法律工作者的经营,也需要各地优秀的法律专家来惠州传经送宝。通过广泛的跨地区、跨行业法律交流与业务探讨,有效提高刑事控辩水平,优化控辩双方业务合作与对话关系。本次论坛形式新颖,参与广泛,达成共识。最后,杨会长宣布本次论坛圆满结束,并欢迎大家参加下一期的惠州刑事论坛。
左-右:余安平、王永平、朱国平、杨择郡、周涌、任科蕾、章利兵
活动策划人:王永平、章利兵、余安平
撰稿:余安平 定搞:杨择郡
摄影:利兴超、游子铭、杨虹、李薇
图片后期:曾智群
编辑:刘亦婷 审核:章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