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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新规

更新时间:2017-05-04 10:43:00点击次数:789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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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分总则、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共二十九条。第一章是总则,对立法目的、原则、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二章是许可,对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条件、材料、受理、决定作出规定。第三章是运行,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日常运行制度作出规范。第四章是监督检查,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监督执法作出规定。第五章是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第六章是附则,对有关术语的定义和公布实施作出规定。


国家互联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和改进网信部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网信部门要落实《规定》要求,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准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日常运行等基础管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服务活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服务水平和效果迈上新台阶。


来源:法制网 中国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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