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证据要点】
(1)危险驾驶的时间、起止路线、环境、天气、视线。(2)车辆权属情况,车辆型号、特征(种类、标识、牌照、颜色等)等。(4)驾驶车速、机动车安全状况(①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②机动车安全机件失灵;③机动车无牌证或已报废)。醉酒驾驶的,还包括:犯罪嫌疑人饮酒时间、地点、人员、品种、数量等情况。(2)其他追逐行驶的人员情况,车辆情况(型号、特征);3、对影响量刑的供述与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有罪无罪、法定从重从轻情节的供述及辩解。(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环境、人员、经过、后果。(2)肇事机动车的特征(种类、标识、牌照、颜色等)。(4)遭受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损害程度,治疗、恢复情况,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等。(6)交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①逃逸、销毁隐匿证据; ②及时报警;积极救助受伤人员; ③防止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④赔偿经济损失; ⑤有能力赔偿而拒不赔偿)。(5)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饮酒的酒瓶、进餐点菜单等物证;2、痕迹物证。包括血液、体液、指纹、化学液体残留物等。1、醉酒驾车的证人证言。包括犯罪嫌疑人饮酒时间、地点、人员、品种、数量,犯罪嫌疑人饮酒后在何时何地如何驾驶机动车等相关情况。2、追逐竟驶的证人证言。包括犯罪嫌疑人追逐竟驶的时间、地点、车速、如何驾驶机动车等情况。(1)涉案车辆的权属证明(购买发票、行驶证、登记证书等);(2)受损机动车及路面设施修复费用的票据;(3)受损机动车上所载货物的价值的证据(购货合同、购货发票、出库单等)。(1)对现场指纹、足迹、车胎、路面痕迹、压痕、蹭痕、撞痕等痕迹鉴定;(2)对现场遗留物、毛发、衣物、撞击残片等物品的鉴定;(3)车辆型号、种类、标志、外型、装载物数量、车速、行驶方向等鉴定。 (2)犯罪嫌疑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1、现场勘查笔录(交通事故第一现场或其他现场)。包括:事故地点、勘查时间、勘查人员姓名和单位,道路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到达情况,初步判断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肇事车辆情况,当事人及证人情况,涉及危险物品情况,抽血或提取尿样情况,痕迹物证提取情况,照相或摄像情况等。(1)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对被害人、事故车辆、事故现场等的辨认);(2)被害人、证人辨认笔录(对犯罪嫌疑人、事故车辆、事故现场等的辨认);(3)被害人近亲属辨认笔录(对死亡被害人的辨认)。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包括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3、其他与案件有关视听资料。包括:勘验事故现场、提取有关物证的录像资料。1、犯罪嫌疑人自书、投案、前科劣迹材料及户籍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