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4日,惠州市检察院2011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调研会在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
会议由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巫民慧主持。参加会议的有省人大代表黄辉球,市党代表李丽丽,惠州学院政法系教授董立山,市司法局公律科长李红辉及部分法律界人士;我所刑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王永平律师以惠州律师代表的身份应邀参加了本次调研会。
本次调研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惠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组织的,主要内容是:2011年以来我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趋势;对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推动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和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法治化的对策与建议。
会上,各位代表踊跃发言,对市检察院2011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永平律师认为,2011年以来,尤其是《律师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的观念得到了极大的更新,转变了侦查模式,通过提高案件初查能力,实现办案中心前移,强化了外围证据、间接证据的收集,转变“由供到证”的模式,利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做到了快速查办。同时,他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也提出了建议:一是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应强化宣传,尤其是对一些生僻的罪名应加大宣传力度,可以要求律师参与宣传工作;二是充分尊重律师,充分有效地保障律师的辩护权;三是转变观念,搭建与辩护律师诉前沟通的平台,切实重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